问题 | 公司规定只有入职满一年才能享有法定丧假权利是否合法? |
释义 | 一、公司规定只有入职满一年才能享有法定丧假权利是否合法?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公司在制定年假相关的制度时,应当注意什么?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的主动权,但应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必须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 2.单位原因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单位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 3.员工没有休完当年的年休假辞职时,公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折算后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年假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对于劳动法中入职一年年假的规定主要有年假的天数以及职工在休年假时应该享受的权益。而且年假是不能进行累积的,这主要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虽然职工休年假时也会有工资,但是与正常上班时的数额不一样。关于年假的天数的问题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来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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