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纠纷的立案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具体立案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1、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是夫妻一方本人。 2、要有明确的被告,离婚案件中被告只能是夫或妻一方,不能为第三人,所以,离婚案件中的对于婚外情导致离婚的,如果主张过错损害赔偿,不能把第三者列入被告;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某种义务,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损害赔偿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导致离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通常简要陈述即可,开庭时再说细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管辖问题是立案中最难的部分,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都由一审法院管辖,不能到中级法院立案。其次,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被告在哪住,就去哪起诉。如果被告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材料,要交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复印件和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还有证明管辖权的证据材料。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可同时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一、起诉在哪里起诉 起诉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法院起诉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七日内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审理、判决、执行。且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而言之,起诉需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需要携带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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