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五条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 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第六条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计算依据。第七条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据实计算支付。第八条征收耕地每亩的 土地补偿费 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 依据被征收土地 集体经济组织 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6倍计算。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单位按征收土地面积以每亩500元的标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 法律客观: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2019年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第一条 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10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2019年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第二条 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