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的离婚事宜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精神病的离婚事宜有: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