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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可以向军人开枪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2、遇暴力袭警危及生命安全可开枪
    3、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4、为了拦截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且拒不听从人民警察停车指令的车辆,或者为了排除危及人身安全的动物的侵害,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5、持有武器的人民警察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拒不听从该人民警察保持安全距离的指令,或者接触其武器时,有权根据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使用武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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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