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债务纠纷债权人将债务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在审理了案件之后也做了债务人马上还钱,债务人实在是没有钱,于是法院就会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是有些债务人名下的财产都不多,无法全部执行。一般法院在没有办法执行到你钱的情况下,会裁定执行中止,也就是先不执行了。等对方发现你有能力偿还的时候,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了没钱的话是需要分期处理,以后债务人的每个人月的工资等等都会被划入到债权人的账户中直接还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物或者行为。当事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应当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