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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释义
    一、房屋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1、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委托律师设计公证法律方案,当事人认可律师设计的方案后,由律师联系公证。在律师的带领下,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于一些情况,公证处可能不给公证。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3、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
    1、当事人准备并携带相关材料。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房屋的购买、转让协议的内容、审查房屋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房产协议书上签字。至此,房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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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