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抵销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定抵销需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一、债务抵消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务抵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是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 二、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三、债务抵消的条件和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抵消的条件: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三、必须是债权均届清偿期;四、必须是没有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情况;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债务抵消的效力:一、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也不以诉讼裁判为必要。二、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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