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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收后说少货谁的责任
释义
    通常物品寄送过程中损坏、丢失的维权方式主要是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方案,协商不成的,可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邮政总局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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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