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可撤销合同有几种情况: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受到胁迫、明示或默示放弃撤销权。若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失。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欺诈、第三方欺诈、胁迫、不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包括: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对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该期限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或知道撤销事由后未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失。 可撤销合同指因缺乏一定生效要件而有效性取决于有撤销权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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