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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都在国外能不能离婚
释义
    可以。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跨国婚姻手续怎么办
    1.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②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一)查验当事人按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二、结婚登记规定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而不必回到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夫妻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提出申请;
    3、审查材料;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
    5、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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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9: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