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与转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转让是指买房人从房东手中购买了房屋产权,签订了房屋产权的转让协议,然后买房人又把房屋产权转卖给了其他人。而转租一般是指房东把房屋出租给租房人,而租房人在经过房东的同意以后,可以在租房合同期限以内把房屋的部分区域或者是全部出租给其他人。 2、在转租期间,房东只是把租房权利暂时授权给了租房人,并没有把租房权利移交给租房人。假如租房人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就把房屋转租出去的话,那么房东是有权利把租房合同解除掉的。 3、假如房屋是租房人转租出去的话,那么房东和租房人之间的租房合同仍然是继续有效的,若第三方对房屋造成了伤害,为房东带来经济损失的话,那么一般都是由租房人承担经济损失的。 一、丢失押金对方拒绝退怎么办? 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房东不退还可以走法律程序。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2、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3、如果房东不肯退款,你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而且房东不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偷税漏税,租赁所可以处罚房东。 二、房东违约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子 房东违约不可以提前收回房子。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给租房人造成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承租人有下列权利:不同意终止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