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警罚款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管理部门的交警发现行为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以作出的处罚有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交警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对其他当事人的罚款,应要求其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