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脱贫攻坚 四摘四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脱贫攻坚 六个责任:市县主体责任和落实责任,部门协同合力攻坚责任,乡村包干和实施责任,驻村帮扶责任,督查巡查责任,重点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重点责任。 法律依据: 《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依法严肃责任追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违规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下范围:中央本级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所界定的用于支持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目标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地方各级财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中央资金范围,确定地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范围。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的违规管理责任追究,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