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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的定义应该是怎样的
释义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寻衅滋事的认定
    治安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战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
    观上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 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寻衅滋事罪立案的标准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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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