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车位只能登记一辆车合理吗? |
释义 |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业主在遵守法律,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权依照个人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同时,任何人都不得限制或者剥夺他人的自由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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