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什么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释义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一、职工被认定为患职业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 2、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病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 2、诊断证明书; 3、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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