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要件是什么? 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了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或者法律有其他规定的。 三、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电镀厂污染环境罪一般量刑视情节为3年以下或者3-7年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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