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司法拍卖的房屋已租赁的解决办法: 1、租赁期内拍卖房屋,如果房屋租赁在前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抵押后的,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 2、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一、出租房屋能不能抵押呢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租赁者不可以将房屋抵押出去。房屋所有权人将已经出租的房屋抵押出去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租赁合同需要继续履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也就是说如果当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后,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抵押权人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结束。 二、物权优先效力有什么例外情况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原因,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面的某些物权具有优先于发生在前面的某些物权的效力,前者如征收土地增值税,优先于所有债权和抵押权; 2、买卖不破租赁,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句话说,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根据相关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哪些 以下情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