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一、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一般应以牟利为目的作为主观上的必要要件。 二、中国新刑法引诱卖淫罪既遂怎么判 中国新《刑法》中的引诱卖淫罪既遂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论是同时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三种行为还是只实施引诱卖淫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果是介绍他人卖淫的,定介绍卖淫罪,兼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三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容留卖淫判多久 容留卖淫判多久,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构成容留卖淫罪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规定,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该罪; 4、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综上所述,容留卖淫罪有两档量刑标准,但是容留卖淫的具体量刑,要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容留卖淫罪需要从四大要件方面认定,即主观方面、主体方面、客观方面、客体方面来综合认定,若不满足其中一个方面,则不能认定为容留卖淫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