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手续 |
释义 | 香港和澳门探亲签证申请条件、材料和办理流程。申请人需为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就业的亲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照片。申请需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签发。费用标准为10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20元/100元探亲签注。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 法律分析 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已持有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2、交验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经办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服务人群: 符合申办条件的我区居民 数量限制: 一人只可持有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一种同一前往地的同类有效签注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一次探亲签注20元,多次探亲签注100元。 受理部门: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地址: 以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际地址为准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冬季:10:00-14:0016:00-20:00,夏季:9:30-13:3015:30-19:30 实际时间请以当地作息时间为准 结语 为了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符合条件的我区居民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每人限持一本有效证件及同一前往地的同类签注。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7个工作日内签发签注。费用方面,往来港澳通行证费用为100元,单次探亲签注为20元,多次探亲签注为100元。申请人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具体地址和时间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一)同其他当局商谈并签订有关执行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指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和临时协议的各项安排; (二)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并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航空公司签发执照; (三)依照本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指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和临时协议指定航空公司; (四)对外国航空公司除往返、经停中国内地的航班以外的其他航班签发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一百二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原在香港实行的民用航空管理制度,并按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飞机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的规定,设置自己的飞机登记册。 外国国家航空器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经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 经济 第四节 民用航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央人民政府经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磋商作出安排,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并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航空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航空公司,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之间的往返航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