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物业费的时间,应该预付费还是后付费 |
释义 |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未入住的业主需缴纳50%的物业管理费,一年后仍未入住的需交纳100%的费用。物业公司在验收合格后接管小区,业主从入伙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开始承担房屋费用和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费。法院不支持业主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 法律分析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6、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业主入住小区后,应及时办理入住手续并取得房屋钥匙,同时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或使用人应按月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对于未入住的业主,在一年内按费用标准的50%交纳,一年后仍未入住的则按100%交纳。物业费的缴纳时间可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物业公司在交房前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并接管小区后,业主应将房屋资料和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根据法律解释,业主从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即使未实际居住也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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