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开办孤儿院? |
释义 | 如何开办孤儿院?如何开办孤儿院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1)孤儿院是非盈利性社会机构,主管部门是当地民政局。(2)根据你所在地和规模,可以选择不同级别的民政部门。(3)申请建立的过程中需要有资金来源和建院方案,政府对此采取的态度是支持的,投入资金大小主要取决于你方案的档次和规模,如果你有一定政府关系的话,可以申请到财政局的资金支持,金额大小取决于你的社会关系、社会影响力以及整体建院方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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