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要如何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的办理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签订离婚协议书为前提条件的,在符合前提条件时,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向相关的工作人员出具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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