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第三条: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3号) 第二条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领时间不得超过2020年12月。 (2)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证、社保卡 2、无社保卡的提供银行卡,收复印件1份 三、景德镇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办法 1.手机申领: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社保卡”或扫码,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后,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 2.现场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也可携带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所在的街道社区或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复印登记。登记时须同时注明最后一次由单位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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