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者的首付收据丢失后应对方法如下: 1、如果购房收据是开发商开具的手写收据,需要向开发商说明原因并声明收据无效,开发商可以重新开具一份; 2、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需要报纸声明无效,注明发票号码和金额,然后报纸声明票据丢失。凭报纸,向开发商重新开具发票。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欺诈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二、买房子交首付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确认房屋买卖意向; 2、买方缴纳首付款,获得首付款支付凭证; 3、买卖双方带上需要的各项材料,办理过户和贷款; 4、买卖双方完成过户并交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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