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绿本解压需要本人不去不可以。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 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按照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2、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不一致的;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监管的; 4、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第三十七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