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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生法律法规培训会通知模板(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
释义
    1.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培训需要注意哪些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责任;
    3、公民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义务;
    4、公民有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义务;
    5、公民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计划与生育的义务;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
    5、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
    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7、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公民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人口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和人类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我国,人口数量最多的确成了“中国最大的难题”,在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吃饭、教育、就业等都成为严重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就是要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提高人口质量,完善人口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必须坚持实行计划生育。
    三、我国的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乡级计生机构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
    2.需要《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际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 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征收、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对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问题,引起了媒体关注和国务院领导重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将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同单位或个人利益挂钩。
    要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作出征收决定和传达等程序,对于委托乡镇(街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栽量权,细化、量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减少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随意性。 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管理的监督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应该全部上缴国库。
    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群众,应当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严禁打白条,严禁“放水养鱼”,严禁坐收坐支社会抚养费,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杜绝按比例退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款项作为标准拨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现象。各地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自查,严肃查处乱收费、栽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各地要充分利用地方党委政府换届的有利时机,加大对各级新任领导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其依法决策水平。要通过专门培训、岗位练兵、以章说话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业务的培训。
    今年,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对县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遍。明年要做到乡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强化岗前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对于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执法。
    要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将绩效评估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奖惩挂钩,奖优罚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请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乡(镇)、街道。
    各地自查情况请于2011年8月底之前提交我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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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1: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