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医疗救助怎样申请办理 |
释义 |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办理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大病医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属于大病种范围需长期门诊治疗,且曾因该病种住院治疗的(病情较重而未住院治疗者应由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可向市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办理; 2、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4、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 5、《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大病救助申请所需信息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综上所述,大病医疗救助是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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