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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受理的
释义
    

法律主观:
    


    检察院受理范围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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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