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元化与传统诉讼方式共存 |
释义 | 民事诉讼的主要结案方式包括:判决、调解和撤诉。判决是法院根据法律作出的裁决,一方可以上诉。调解是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出具调解书,具备执行效力。撤诉是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具体分类包括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等情况。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主要结案方式如下: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 拓展延伸 多元化解决纠纷:摆脱传统诉讼束缚 多元化解决纠纷是一种摆脱传统诉讼束缚的有效途径。传统诉讼方式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并且常常只有赢家和输家的二元对立结果。而多元化解决纠纷则强调寻求各方的共赢解决方案,通过调解、仲裁、协商等方式来达成一致。多元化解决纠纷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高效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减少对司法系统的依赖。此外,多元化解决纠纷还能够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利益,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因此,摆脱传统诉讼束缚,积极推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将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多元化解决纠纷是一种摆脱传统诉讼束缚的有效途径,能够实现共赢。传统诉讼方式耗时费钱,仅有二元对立结果。而多元化解决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追求一致。其优势在于灵活高效,满足实际需求,减少对司法系统依赖。同时保护隐私商业利益,维护良好关系。积极推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