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丢了应该如何补办 |
释义 | 遗失居民户口簿补领和补办身份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家庭户主需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补办户口本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丢失的身份证,需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声明,并按申领程序重新填写登记表进行补领。 法律分析 1、首先让家庭的户主,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补办户口本手续。《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一、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二、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楼主,要户主去办。 2、拿着户口本补办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指身份证丢失,需补领的情况。凡补领的,需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声明,按申领程序办理,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遗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补办手续 申请遗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补办手续,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户口本遗失声明》和《身份证遗失声明》。同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明等。接下来,将填写好的声明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户籍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之后,等待公安局的审核和核实,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旦审核通过,您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请注意,补办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顺利性。 结语 办理遗失补领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手续,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填写相关声明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和核实,然后领取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提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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