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证明   现有本所辖区居民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经查,其与xxx,男,身份证号码xxx,是父子关系;与xxx,女,身份证号码xxx,是母子关系。  特此证明。    xxxx派出所      xx年x月x日 注: 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