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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告破产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的效力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是破产企业真正开始进入清算的标志,预示着破产企业已经走向倒闭的境地,因此,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将会给债务人、债汉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破产宣告使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阻制。除了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认为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以外,破产企业应停止所有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宣告破产后还要不要还钱
    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是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的,企业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欠下的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宣告破产法人会判刑吗
    宣告破产法人不会判刑,除非法人代表构成犯罪会被判刑。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
    法院宣告破产有什么条件
    法院宣告破产的条件依据《破产法》第三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
    (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宣告破产的后果是什么?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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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