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可采用实物分割、价金分割或作价补偿三种方式。实物分割不影响财产使用,价金分割将共有物变卖并平分所得,作价补偿则由一方取得财物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分。在实践中,一般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分割:(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将可分割财物进行分割,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拍卖,夫妻双方根据变卖或拍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财物后,根据财物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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