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并非是从生产那天开始计算的,顺产产假98天,产前可以休息15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何维权: 产假作为女性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当其受到侵犯时,女性职工可通过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提出申诉。女性职工当产假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提请仲裁。女性合法产假受到侵犯时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途径维权有时间上的规定,需要自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向法院起诉。对于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结果和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