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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三大基本原则
释义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绿色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反映民事生活的根本属性,尤其是市民社会的一般条件、趋势和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典的收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该内容由 杨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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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