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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释义
    一、二手房交易中,不建议对交易房产只公证不过户,如此操作,购房者可能承担很大的风险。
    二、因为各种原因,可能导致房屋房产证没有办理,或者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规避多交付营业税,通常选择不直接过户委托公证的做法,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
    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所以,即使做了房屋公证,房屋产权仍属购房者。中介或者卖方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致使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三、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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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