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撤销保证的申请。法院应当考虑到案情和取保人的信用情况,做出是否同意撤销保证的决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被监视居住人提出撤销保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同意:(一)保证人作为担保人的经济困难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的;(二)原担保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继承人认为担保人应当免除保证责任的;(三)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2.《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担保人不得随意解除担保责任。但是,人民法院认定免除担保责任,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被监视居住人提出撤销保证的,应当交由原审刑事法院审理,原审刑事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审理。” 因此,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法院提交撤销保证的申请,但需考虑案情和取保人的信用情况,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