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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过错是否包含医疗过失
释义
    医疗过错是包含医疗过失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应当尽到医务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义务,然后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可以知道,这个未尽到义务的,应当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如果医务人员不是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而是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医疗过错了,而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医疗过错行为一般包含哪些
    医疗过错行为一般包含以下这些:(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三)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四)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二、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三、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
    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一般的医疗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上,过失与过错都属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错误,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概念的不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二个概念,过失只是过错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医疗事故中的过错,可能是故意造成的事故,也可能是过失造成的事故。但是医疗过失就仅仅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所以过错比过失范围更广。
    如何认定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过错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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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6: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