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是如何构成的? |
释义 |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本罪主观要件是故意,须出于徇私的动机。本罪客体要件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占用土地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如何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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