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是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