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量刑标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方面作了如下规定:(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即有伪造、变造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行为(3)行为人伪造、变造政府债券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一款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