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西三支一扶部分岗位可以直接转事业编。或者通过事业单位的定向招录进行入编转正。 但是必须在服务的地方转正,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以后,若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