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工资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职工对管理人列出工资清单有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一、三个月没发工资可以要补偿金吗 三个月没发工资可以要补偿金。只要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职工工资的,那么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要是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当然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单位需要及时支付职工工资、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工地不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地老板拖欠职工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要依据法律法规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个人能否申报职工债权 职工工资作为职工债权不用申报。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