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不得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同时,《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患病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告知红斑狼疮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者降低理赔金额。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如实告知红斑狼疮既往病史,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理赔,不得因此降低理赔金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不得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依据未如实告知的事实,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理赔。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患病情况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者降低理赔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