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协商解决,即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友好磋商解决纠纷。 (2)协调解决,即由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出面主持公道,在当事人资源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解决纠纷。 (3)通过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即依据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事先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资源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将种子纠纷提请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从而解决纠纷。 (4)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虽有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双方都不愿提请仲裁机构裁决的,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调节或者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