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医保缴费基数 |
释义 | 活就业医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确定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最低缴费基数:每个地区都会规定一个最低缴费基数,灵活就业者的缴费基数一般不得低于该最低标准; 2、实际收入标准:灵活就业者的医保缴费基数可以根据其实际收入确定。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收入证明等可以作为确定实际收入的依据; 3、缴费比例:医保缴费基数通常与个人缴费比例相关。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个人缴费比例一般是根据收入水平和保险制度确定的。 医保保障范围如下: 1、医保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投保年度内住院,含家床、门诊特定病种发生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保额100万元,免赔额2万,报销比例为80%,自行前往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为30%; 2、医保外个人自费费用补偿: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保额100万元,免赔额2万,报销比例为60%,自行前往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为30%; 3、恶性肿瘤自费药补偿:参保人进行肿瘤类病种的治疗,投保年度内使用指定恶性肿瘤自费药及符合对应适应症,累计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的部分,90%报销,首次投保前已患恶性肿瘤按60%报销; 4、超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投保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后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在8万元以上、25万元以内的部分,90%报销。2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的部分,100%报销; 5、普通门诊个人高额医疗费用补偿:投保年度内在佛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备案、长住异地备案参保人在投保年度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个人负担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额10万元,免赔额2万元,报销比例为60%; 6、连续参保人员的无理赔优待、28种重度重大疾病保险金1万保额、121种罕见病保险金1万保额。 综上所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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