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一些民事诉讼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呈现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一些重要的证据,可能需要请律师协助收集并提供给法院。但是,律师的介入是否有必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自行收集证据。法院应当负责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委托,代为处理涉及诉讼的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变更或者撤回代理人。” 综上所述,律师在证据收集方面的介入应当是有必要的,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证据的重要性、当事人的时间和能力等因素。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收集证据,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进行。在律师介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回律师的代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