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举行。第三小组在周恩来主持下,广泛吸收了各方面意见,草拟了《共同纲领》修订初稿,经多方讨论后,《共同纲领》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通过。9月29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它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